買法拍屋 不必承擔欠稅
台中市地稅局提醒,民眾如果是透過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拍賣取得的不動產(房屋或土地),在辦理產權移轉時,和一般買賣流程有所不同。
通常房屋或土地在所有權移轉前,會先由稅務機關查核是否有稅款未繳清,確認無欠稅後,地政機關才會辦理過戶登記。
然而,若是經由法拍取得的不動產,則由執行機關負責在拍賣款項中優先代扣應繳稅捐,例如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及營業稅等,扣完後才會進行剩餘款項的分配。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6條規定,這些稅捐的清償順位高於一般債權,甚至優先於銀行或其他債權人的抵押權。因此,即使該不動產原本有設定抵押,政府仍會優先從拍賣所得中扣除應繳稅款。
地稅局也說明,拍賣程序完成後,執行機關會依債權人申報的金額分配拍賣所得,並依法優先清償相關稅款。若拍賣所得不足以全額償還欠稅,未清稅款將由稅務機關繼續向原欠稅人,也就是原地主或屋主追討,與買方得標人無關,不會轉嫁到買方身上。
更多udn報導
46歲台裔CEO喪生掀「巨額遺產爭奪戰」 神秘遺囑交代4字驚喜
2025台灣最佳大學排行出爐!這間私校奪第三
暴肥兩倍大被罵爆「根本跳不動」 阿嬌深V曬半球近況曝光
川普股災波及!高雄1年輕警損失近千萬 交槍列違紀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