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協遭爆為反促參法 長期與民爭利

貿協遭爆為反促參法 長期與民爭利

貿協爆出長期搶標世貿和南港展覽館等公共建設案,遭質疑違反促參法,不過知情人士說,最初政府捐助比例與現在貿協總資產相比下占比不到百分之一,應不受促參法限制。

(馮建棨報導)

經濟部與民間共同捐助成立的中華民國對外貿易協會長期搶標世貿和南港展覽館等公共建設案,並且掌握兩大展覽經營權與展期規劃,帶頭違法與民爭利。另外,經濟部次長王美花更身兼貿協副董事長一職,外界質疑「政府官員在民間機構兼職」,沒有作到利益迴避。

據了解,貿協在民國60年代由政府與民間成立,初期籌措到4000萬元為基礎,其中

2000萬元來自政府挹注,前經濟部長王志剛、前經濟部次長梁國新都曾擔任過貿協董事長,前外交部長、總統府發言人、現任貿協董事長黃志芳等歷年貿協董事長都由政府指派。

由於「促參法」上路,規定民間機構辦理促參案,如果遇到政府、公營事業出資或捐助者,出資或捐助不得超過該民間機構資本總額或財產總額20%。財政部過去曾詢問經濟部國貿局相關標案是否違法,經濟部表示,貿協申報與政府捐贈金額占比不到1%,沒有違法之虞。知情人士也表示,貿協雖有政府原始捐助,但跟財產合計,過去政府捐助的2千萬跟現有財產70億相比,現在只占0.28%,遠低於政府規定,貿協也不能算為政府附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