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 王孝裕復職一案依會內規則辦理 可受各界公評

彰化縣議員落選人王孝裕日前於其社群軟體發文,希望復職資策會碰釘子,並公開與地方創生處長私人信件內容一事,資策會12/6提出相關聲明如下:

資策會表示,根據會內同仁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載明:留職停薪事由,分為服役、育嬰、進修、受訓、傷病、家庭照顧、借調、其他。王孝裕申請留職停薪的理由是「因博士班資格考修業年限在即」,需於六月前完成論文計畫書及SCI等規定,為專注取得資格考通過,擬辦理留職停薪。因符合第四條規定,資策會同意王君留職停薪一事。

但會內留職停薪辦法第九條亦載明,同仁以不實事由申請留職停薪者,自其留職停薪生效日起視同辭職,王孝裕當初以進修為由,實質卻是參與111年9合一大選彰化縣第一選區(彰化、花壇、芬園)縣議員選舉,因為申請留職停薪之理由為進修,實為從事競選議員之實,依留職停薪資辦法第九條規定,資策會早可宣布王孝裕視同辭職。

資策會指出,王孝裕留職前,擔任地方創生服務處中區主任,是資策會的高階主管,對於這些規定一定很孰悉,王孝裕留職停薪是在111年1月20日提出申請,生效日為111年5月1日到111年12月31日,當時的直屬主管是洪毓祥。

地方創生服務處處長周樹林於2月1日上任,周樹林表示,根據同仁留職停薪辦法第十條復職或展延申請,同仁申請復職結果如下: (一)本會得視人力配置及同仁個人專業技能酌予分派職務;同仁接受職務分派者,視為同意接受新職務之相關勞動條件。 (二)無適當職務可分派致同仁無法復職者,本會得展延同仁留職停薪期間至多六個月,若屆時仍無適當職務可分派,同仁應依本會相關規定辦理退職。

周樹林也於回復王孝裕的信件中如實說明,目前中區出缺的職務,皆為基層職務,王孝裕於留職停薪前,已經是高階主管,地方創生處中區目前於104開缺的職務與薪級,確無符合王孝裕可以擔任的職務。

資策會說,王孝裕可以根據辦法提出願意高職等低就,由資策會派任,或者展延六個月,以王孝裕擔任過資策會地方創生服務處中區主任多年的歷練,不可能對於這樣規範不熟稔,資策會是一個重視法治的組織,有自己既定的管理辦法,在辦法之下,人人都依規定來做事,資策會從來就不是一個人治單位,更不可能有所謂王孝裕所稱秋後算帳之情事出現。

資策會再次強調,資策會是一個充分重視規則與法條的單位,從高階主管到基層員工,人人都是依照規定來執行與辦理各項事務,對於王孝裕一個擔任資策會多年主管的人來說,應該更加了解資策會的各項規範與規則,對於王孝裕個人的行為與言論資策會表示尊重,但資策會會秉持資既有的原則與規則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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