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星該敗! 微電動車掛牌稽查甫上路 汐止警速逮偷車賊

(汐止警分局提供)
(汐止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於今(113)年11月30日開始實施全面領牌規定,汐止警分局為因應掛牌規定,近期與基隆監理站執行微電車宣導暨執法專案勤務,即於12月2日攔查到一通報失竊之微型電動車,當下立即依刑法竊盜罪將駕駛鍾嫌(男、55年次)帶回偵辦。

汐止警分局指出,本案係汐止警分局與基隆監理站執行微電車聯合稽查勤務時,於汐止區福德一路某巷口發現一微電車輛已於12月1日遭車主通報為失竊車輛,還好車主有依規定申請並配掛號牌,讓員警能在茫茫車海中,準確有效辨識,於24小時內攔查到該車輛,且攔查過程中,駕駛鍾嫌言詞反覆、神情閃爍,支支吾吾無法交代該微電車係如何取得,遂依刑法竊盜罪將鍾嫌帶返所了解案情後,全案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汐止警分局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納管,並於今(113)年11月30日起未掛牌上路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視車輛是否經形式審驗合格,將車輛移置保管或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