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州無實體公司 年銷逾50萬要繳稅

賓州稅務局(Department of Revenue)宣布,自2020財政年起,所有在賓州無實體但年銷售超過50萬元的公司,必須提交賓州公司淨收入退稅表(corporate net income tax return)。新規預計將對特許經營者以及軟體商產生衝擊。

稅收專家Jay Brower解釋新規,對於軟體開發商而言,只要賓州有客戶使用該公司的軟體並金額高於50萬,就必須提交賓州稅表。稅務部門表示現在並無估算新規將帶來多少額外稅收,指該規定來源於最高法院去年對南達科他州vs家居用品網商Wayfair的判決。

費城詢問報報導,賓州上個財政年總共收取34億公司淨收入稅,是全州稅收的重要來源之一。稅收專家Frank Czekay指,新規對於政府增加稅收無疑是一大利好,因為有更多公司必須向賓州報稅。Jay Brower則表示,臨近的新澤西去年已啟用類似規定,賓州的決定符合大勢所趨。

新州州長墨菲此前就已將稅收重點放在共享經濟,無論是打車服務應用程式優步(Uber)、Lyft、房屋分租服務平台愛彼迎(Airbnb),以及在新州並無實體店的網路銷售平台,都必須向新州報稅。

然而並非所有網路公司都必須向新賓州報稅。根據聯邦法律,任何有形個人財產(tangible personal property)的零售商,如家具、珠寶、鞋子等,都無需向州繳納公司收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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