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簽京華城公展文就有罪?」陳佩琪曝想念柯文哲:你的遭遇在寫歷史
政治中心/許智超報導
▲陳佩琪今早再度發文,喊話「文哲!你所承受的事情都在持續寫歷史」。(圖/資料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自9月初收押至今。妻子陳佩琪日前現身民眾黨舉辦的「反霸凌、護勞權」大遊行,替遊行民眾加油打氣,今(8)日清晨再度發文,表示從柯文哲被羈押後,她只能獨自一人孤單回家,現在更想念對方了,也說「文哲!你所承受的事情都在持續寫歷史」。
陳佩琪在臉書提到,京華城案中柯文哲只是簽署了一份公展文,「該不該給容積、給多少,交專業的委員會去決定」,而交給專案經理人處理的事情,此後就沒有再過問,「請問有什麼證據說他『用各種手段多次召開都委會、促成京華城改建案擴增』?」
陳佩琪接著問,「請問說他這樣證據在哪裡?最後又說他『涉違背法令』,請問他到底違背了中央或地方哪條法令?哪條法令說北市府無權給容積率?」她再質疑,「 有人說他簽了京華城的公展文,就違法了,就有罪了?」
▲陳佩琪質疑,「 有人說他簽了京華城的公展文,就違法了,就有罪了?」(圖/資料照)
陳佩琪也反問,「若是一個簽下去就是5年以上圖利重罪的公展文,公務體系內為何會層層往上送到市長室構陷市長入罪呢?」提到柯常說公務人員是服務市民的,做事要快,但以不違法為原則,「我更不相信台北市這麼多優秀、資深的公務員會集體法茫到這種程度,送個簽下去就五年徒刑以上的公展文給市長簽?」
陳佩琪強調,她深信柯文哲不知道簽公展文會有罪,因為若是知道簽下去就面臨5年以上的牢獄之災,又怎麼會簽,並稱柯曾跟自己說,京華城公展一個月的時間,也不曾看見附近居民表示反對,還補充「以上我講的有關京華城案的內容,是轉述先生先前對我說的話,沒人在偵查庭上問過我這些,這些也非偵訊內容」。
另外,對於夫妻倆財務透明度的質疑,陳佩琪表示,他們每年依規定申報財產,並已公開報稅資料,以證明其財務狀況符合法規,而她每次伴隨柯進行市政交流活動時,「我自行負擔費用的收據,因我非市府官員,市長總是恪遵財政紀律,要求我自行付擔費用」。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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