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品妤質疑 如何防範「借名登記」房貸補貼

【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立法委員賴品妤8日於內政委員會質詢時質疑,內政部發放房貸補貼,要怎麼防範「借名登記」的問題?若在發放後發現「借名登記」的情形,內政部要如何處理?

對此,內政部長林右昌說,房貸補貼有個很重要的原則是要有居住事實,會以稅籍資料比對的方式,避免借名登記的情形發生,絕不允許鑽政府漏洞的投機行為。

賴品妤表指出,「居住事實」其實有時候很模糊、也很難確認,而且「借名登記」在台灣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房貸補貼的原意是要補助這幾年受疫情和升息影響,利息負擔變重、生活變得更辛苦的「中低薪已貸款房貸族」,如果房貸補貼發放給「借名登記」的人,已經悖離補助原意。

賴品妤認為,同樣是補助購屋的「優惠購屋專案貸款」,過去就有發生不少因為「借名登記」引起的糾紛。他以過去發生的訴願案為例,銀行發現該申請貸款補貼利息的訴願人,在領補貼的期間,把住宅的所有權移轉登記給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人,因為該訴願人「借名登記」的行為,已經悖離了補助自購住宅的原意,所以政府停止發放利息補貼,同時要求該訴願人返還過去所領的利息補貼

賴品妤強調,在「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可以透過跟其他機關勾稽資料的方式,去檢查有沒有不符合資格,或是領取後違反規定的申請人,但畢竟貸款利息補貼需要申請,資格審查和核發也有一定的程序,加上接受補貼的時間是延續性的,內政部有辦法在這段期間內去查核。

賴品妤詢問內政部長,那不需要申請、又是一次性發放的「房貸補貼」,內政部在發放前有沒有研究過,要怎麼避免發放給借名登記的人?或是如果在發放後才發現是借名登記,內政部要怎麼處理?

對此,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絕不允許鑽政府漏洞的投機行為,且這個政策有個很重要的原則,房子是必須要自住、有居住事實,將會以稅籍資料勾稽、比對,來防範借名登記的行為。

賴品妤進一步說,所謂的「居住事實」,其實有時候很模糊,也很難確認,所以他未雨綢繆的先提醒內政部長,借名登記領取房貸補貼的狀況一定會發生,若需要的人領不到補貼、不需要的人可以領到補貼,那政策的公平性一定會被質疑。

賴品妤建議,內政部應該要更細緻的去檢視符合現在補助資格的人裡,會有哪些情形的確不是需要被幫助的人,在審核資格時要更謹慎地貼近社會現實,才能讓政策不偏離原意。

賴品妤強調,如同他過去不斷呼籲的,發放一次性補助雖然可暫時降低民眾的負擔,但如果要真正減輕民眾的負擔,內政部必須要檢討整體住宅政策。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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