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政府稱陸配雙重國籍 羅智強轟「違法違憲兩國論」:先廢掉陸委會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本報資料照片)

民眾黨備位不分區立委李貞秀中配身分惹議,陸委會說明,《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內政部長劉世芳今(5)受訪時表示,按照國籍法規定,必須在當選之後一年內取得放棄他國國籍證明。不過藍委羅智強質疑,根據《憲法增修條文》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都不是兩國,若照劉世芳違法又違憲的「兩國論」論述,何不先把陸委會廢掉?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國籍法》21條規範的很清楚,是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在任公職前需「辦理放棄外國國籍」。而無論根據《憲法增修條文》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都不是兩國,大陸人士都不算外籍人士,否則何需設陸委會來處理兩岸關係?直接由外交部負責就好。民進黨政府硬指陸配為「雙重國籍」,就是違法又違憲的「兩國論」。

羅智強說,況且《國籍法》21條也有但書,「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1條規定,「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若民進黨非要指陸配適用《國籍法》,那也應從《兩岸條例》21條規定,以設籍時間為能否任公職的標準。

羅智強指出,陸配無須經放棄「國籍」即可合法擔任公職,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就是明證。民進黨為剝奪陸配合法的權利,居然顛倒黑白反指史雪燕違法,尤其荒謬的是,史早於2022年卸任,內政部還要南投縣議會解除其職務,簡直莫名其妙。既然民進黨要搞兩國論,何不先把陸委會廢掉;不廢,就自己砍光陸委會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