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祥蔚/正視大數據時代的公民隱私權

賴祥蔚/正視大數據時代的公民隱私權
賴祥蔚/正視大數據時代的公民隱私權

有沒有注意過,不管是Youtube或是網路購物,自己登錄的網站常跟朋友登錄的不太一樣?

當然不一樣,因為網站會根據過去的使用記錄,把相關的廣告優先放給你看。這種方便,也可能帶來夢魘。

在網際網路裡,所有的上網行為都可能會被Cookie技術完整記錄。對於Cookie,使用者可能事先同意了,也可能不太明白。

Cookie記錄了什麼呢?包括你的瀏覽記錄、常用關鍵字、網路消費情形、線上聊天內容等等。

有了這些資料,網路公司就可以分析出完整的生活面貌,再結合你註冊時所填寫的資料。這些資訊一旦遭到濫用,對當事人來講絕對是一場夢魘。

有一個主管開會時問資管為什麼防毒把關沒有做好,害他經常收到色情郵件。此言一出,內行人紛紛掩口偷笑。為什麼?因為這表示電腦的使用者或是登入帳號經常瀏覽色情網頁,因此色情網站的經營者就持續寄送色情資訊。如果業者有心,他們甚至可以找出這個人的真實身分。

一項針對十五個國家、一萬五千名消費者的調查顯示:先進國家超過半數民眾不願意為了方便而犧牲隱私,德國更有超過七成的民眾不願意,發展中國家的民眾比較願意。

儘管使用者主觀上不願意,在實際的網際網路使用時,卻經常對詢問同不同意的視窗內容,不仔細閱讀就急忙按下同意鍵。舉例來說,多數人都使用Google服務,但是很少人瞭解Google的隱私權政策。

Google先前的文件說公司「可能會自動收集特定資訊並儲存在伺服器記錄中」。這類資訊包括:對服務的使用詳情,例如搜尋查詢;電話紀錄資訊,例如來電號碼、轉接號碼、通話日期和時間、通話持續時間、簡訊傳送資訊,以及通話類型;網際網路通訊協定位址;裝置活動資訊,例如當機資料、系統活動、硬體設定、瀏覽器類型、瀏覽器語言、提出要求的日期和時間,以及參照連結網址;用於識別瀏覽器或帳戶的專屬cookie。

有了這些資料,加上註冊填寫的的內容,Google可以掌握使用者的多數資訊。

雖然Google曾經強調,這些資料只會作為相關企業使用,或作為他們某些特定開發時的參考;沒有經過當事人的同意,絕不會把資料外流。

問題是,什麼是相關企業?什麼是特定開發?什麼叫當事人同意?這其實都有不少模糊空間。一旦有爭執,一般的小公民有辦法對抗像Google這樣的企業嗎?

這些網路大企業真的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就不會把資料外洩嗎?根據美國前中情局探員史諾登的說法,似乎不是。

當商人與政府都想盡辦法獲取民眾的網路隱私資料時,如何確保大數據時代的公民隱私權,已經成了重要議題,關鍵在於管理透明化以及監督法制化。

作者為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i-Media愛傳媒榮譽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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