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赴美查廠.逐批驗...萊豬進口5原則定調

台北市 / 綜合報導

針對萊豬進口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6)日在行政院會中裁示「萊豬進口五項原則」,赴美查廠的部分,未曾進口來台的肉品廠,必須經過我方派員赴美查廠之後,才可以進口。另外,要新增肉品貨號,進口豬肉肉品貨號管理比照牛肉,將來貨號將增加達到67項,來聽行政院的最新宣示。

行政院祕書長李孟諺說:「首先是一赴美查廠,針對未曾進口來台的肉品廠、屠宰場,須經過我國派員赴美查廠之後方得進口,二新增貨號,進口豬肉比照牛肉的管理,依照部位給予貨號。那現行的牛肉貨號是51項,豬肉現行是22項,將來會增加到67項,管理從源頭來管制到流向。三逐批查驗,明年1月1日起,進口的豬肉必須逐批地查驗,確保符合國際的標準。四清楚標示,清楚標示有分標示跟著肉品走,從大到小從進口商肉品廠,隨著販售的通路,一路下到店頭攤商,讓消費者一目瞭然自由選擇,同時也可以清楚地溯源追蹤。二衛福部統一印製,提供批發商自行運用,圓形的是台灣豬,三角形的是進口豬,且各國的產地都有明確的標示,全力落實標示到位。」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