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責任認定 運安會與政院不同

普悠瑪事故周年追思會,事故司機尤振仲向受難者及家屬深深三鞠躬道歉。(本報資料照片)
普悠瑪事故周年追思會,事故司機尤振仲向受難者及家屬深深三鞠躬道歉。(本報資料照片)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昨日公布普悠瑪事故最終事故調查報告,對比兩年前行政院1021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的報告,將翻覆事故推給司機員尤振仲一人扛,運安會直言,「超速不能完全歸咎司機」,更多問題是在台鐵本身制度上。

2018年10月21日,台鐵6432車次普悠瑪在宜蘭新馬站附近出軌,釀18死、291人輕重傷嚴重事故。

行政院當時成立「1021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直指「列車超速」是出軌的直接原因。司機員尤振仲完全無法接受「人為超速」的認定,要求行政院調查小組公布完整且不間斷的通聯錄音檔,以及訪談紀錄,給社會大眾檢視事發過程,以還原事故的真相。

此一事故催生了獨立單位運安會於去年成立,經過近1年的調查,普悠瑪事故主任調查官林沛達說,共查3個資料來源,包括列車控制及監視系統TCMS、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傾斜控制系統TC。

林沛達表示,調出錄音檔會發現,翻車前8秒,司機員都在做空壓機故障排除,且念出空壓機強制停止數字時,口氣帶有遲疑、停滯,顯示他正在看面板上的故障訊息,手忙腳亂,同時列車經過速限標誌,根本無法留意超速問題;原廠運轉手冊有提到當主風泵故障時,列車應立即停下,捷運、高鐵都有做到,唯獨台鐵是內化成自己的SOP傳授給台鐵人員,「我們認為超速不能歸咎司機」,而是台鐵制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