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首富上訴失敗!胡志明法院維持死刑
[NOWnews今日新聞] 越南女首富張美蘭(Truong My Lan)因涉嫌犯下越南史上最大金融詐欺案,在今年4月被判處死刑。張美蘭尋求上訴希望避免死刑,不過胡志明法院今(3)日判決出爐,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法院更表示「沒有減輕刑罰的依據」。
綜合外媒報導,張美蘭因挪用與侵佔西貢商業銀行(SCB)資金,被控賄賂、挪用公司資產等多項罪名,其中挪用公司資產的金額高達270億美元,貪污金額達到120億美元,超鉅額金融犯罪讓她於今年4月被判處死刑。
張美蘭尋求上訴想要躲死刑但被胡志明法院駁回。胡志明法院表示,張美蘭的犯行影響了社會、金融市場、經濟的許多方面,造成的後果在史上前所未有,挪用的資金數額空前巨大,沒有減輕刑罰的依據。
不過,依據越南法律規定,因貪污罪被判死刑的罪犯,若能返還75%的侵吞資產,則有機會獲得酌情減刑,改為無期徒刑。以張美蘭的案子來說,她必須繳還90億美金才能獲得減刑的機會,但是張美蘭的資產許多已被凍結,想要湊出90億美金並不容易。
張美蘭的律師求情表示,張美蘭所持資產的價值超過90億美金,但需要時間和精力來清算和出售。據了解,張美蘭還聯繫朋友為她籌錢,希望能幫助達到90億美金生死關卡。
儘管上訴已被駁回,但通常距離越南當局真正執行死刑還會拖很長時間,可能會等上很多年,因此張美蘭只要能夠付出90億美元,仍有機會倖免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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