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打擊暗黑團 7台男相邀見網友遭警方留置
(中央社記者陳家倫胡志明市17日專電)7名台灣男子近日赴越南見女網友,社區居民看到外國人攜女子頻繁進出於是報警。由於台灣人組成的「暗黑團」近期大舉到越南尋歡,警方不敢掉以輕心,已將人留置19天。
7名互不認識的台灣男子相邀4月29日共赴越南胡志明市和女網友見面,當天一下飛機,眾人直奔租來的公寓赴約。大樓居民因為常常見到大批外國人和越南女子在社區進進出出,認為行蹤可疑就打電話報案。
當地警方在天色未暗時即派人前往查看,進門後發現4名台灣男子與3名越南女子正在裡頭吃東西,由於眾人沒辦法馬上交代彼此之間的關係,警方認為案情不單純,將人全數帶回警局釐清。
經警方了解,發現還有3名同行的台灣男子在同棟大樓的另間公寓內,於是又折返再帶回3人。這些台灣男子告訴警方,他們互不認識,相邀到越南玩5天及跟女網友見面,並出示5月3日的返台機票,表示是單純的旅客。
然而,越南於去年8月中旬對所有國家開放電子簽後,一些由台灣人組成的「暗黑團」在臉書(Facebook)及YouTube上大量冒出,引來越南當局注意,胡志明市警方擔心錯放,已將人留置近3個星期釐清事件。
心急如焚的家屬自5月初開始在臉書上張貼「尋人啟事」,提及「台灣人去越南陪友人相親,之後就失去音訊,希望大家幫忙」等內容,但之後新增內文表示已經尋獲,只是人尚未能返回台灣。
胡志明市台商觀察,走進一些當地的中餐廳吃飯,常可看到由5、6名講中文的男性組成的小型旅遊團,成員目測20至40歲間,他們身邊都有一些年輕的越南小姐陪伴,「那麼引人側目,警察怎麼會不注意?」
越南性交易並不合法,在越南買春將遭行政裁罰,按規定,嫖客將被罰100萬至200萬越南盾(新台幣約1268元至2536元);若一次消費兩名工作者以上,罰200萬至500萬。與未成年者性交易或仲介賣淫,將觸犯刑法最重可判15年。
中華民國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回覆求證時表示,近日有台灣男性組團來越南旅遊,疑似涉嫌從事違反入境目的活動,全案目前仍由越南執法機關調查中,相關涉案者未受羈押,辦事處已前往探視,確認人身安全無虞。
中華民國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指出,近期在接獲不同家屬通報後,就向越南有關機關表達關切,要求確保法律權益及人身安全,將持續關注事件發展並與各當事人保持聯繫,提供在越南期間必要協助。(編輯:郭中翰)11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