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茶充台灣茶還得獎 女茶農涉詐欺

南投縣竹山鎮陳姓女茶農,向張姓茶商以每台斤300元買30台斤越南茶葉,參加竹山鎮農會舉辦的杉林溪春茶競賽,並切結為台灣茶葉,沒想到經評鑑後還獲得「二朵花」,案經茶業改良場鑑定為境外茶,檢察官依詐欺罪起訴陳女。

陳姓女茶農以越南茶冒充台灣茶參賽、販售,檢方依詐欺罪起訴。(南投地檢署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陳姓女茶農以越南茶冒充台灣茶參賽、販售,檢方依詐欺罪起訴。(南投地檢署提供/廖志晃南投傳真)

起訴書指出,陳姓女茶農明知參與竹山鎮農會杉林溪春茶競賽,必須繳交21斤在台灣本地生產、烘焙的茶葉,竟以不知情的女兒名義,繳交越南茶葉參加新品種組競賽,經評比為「二朵花」。

竹山鎮農會茶賽評鑑等第,依序為特等獎、頭等獎、三朵花、二朵花;陳姓女茶農的茶葉獲獎後,竹山鎮農會以每台斤850元向她收購1台斤,其餘20斤茶葉則代為包裝標有「杉林溪春季烏龍茶競賽」、「產地台灣」等標示包裝,共20盒(每盒2罐、1罐300公克),陳姓女茶農再以每台斤600元,全部賣給翁姓茶商,得款1萬2000元。

去年9月間,彰化縣衛生局到翁姓茶商的茶行抽驗,將茶葉送茶改場鑑定,確認成分是「境外茶」,於是透過台灣高檢署「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台茶案件協調聯繫平台」,函轉南投地檢署,由檢察官張姿倩偵辦、起訴。南投地檢署就曾起訴以越南茶葉混充「杉林溪台灣茶」的林姓、楊姓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