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秀信件 指個人會員非國際組織樂見

(中央社記者李晉緯台北9日電)媒體報導指足協阻止個人會員入會,足協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雖未明確表達立場,但秀出國際足總(FIFA)和亞足聯(AFC)的回函,指個人(如自然人)入會非國際組織樂見。

媒體今天以頭版頭報導,指新版國民體育法通過,國內體育協會得開放個人會員參與,但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卻對外發函國際足總(FIFA)和亞足聯(AFC)「告洋狀」,並對內揚言開放個人入會恐影響台灣會籍。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今天發出聲明稿,並由秘書長陳威任召開記者會,對媒體報導提出說明,且秀出FIFA、AFC對足協去函的回應。

陳威任表示,足協全力支持國民體育法,目前正依國體法精神進行章程修訂,但他始終未正面回應足協是否同意納入個人會員,僅舉美國為例,指有組織的個人會員達一定數量,才有一定的投票代表權,這或許是未來可以考慮的方向。

陳威任提到,國民體育法於8月31日三讀通過,足協分別於9月5日發函國際足球總會(FIFA)、9月7日發函亞洲足球聯盟(AFC),請求國際足球組織針對國體法之內容提出解釋,並分別於9月20、21日陸續接獲FIFA、AFC回函。

FIFA根據足協的去函,在回函中表示,足協應能在不受第三方干涉下,獨立的管理自己的事務,這讓足協成為唯一能定義自己會員機構的單位,並提到不樂見個人(如自然人)擁有足協會員大會的代表權。

AFC則根據足協的去函,在回覆中指出,AFC在此事的觀點依循FIFA的規章,也點出個人(如自然人)違反目前的原則,並在回覆中表示,足協不宜在會員資格認證上有任何違背AFC法規的行動,否則AFC將不得不採取相對的回應。106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