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自購用車 可定額免徵牌照稅

▲國內肢體障礙人數達 37.3 萬人,財政部推出免徵使用牌照稅福利。(圖/NOWnews資料照)
▲國內肢體障礙人數達 37.3 萬人,財政部推出免徵使用牌照稅福利。(圖/NOWnews資料照)

日前有民眾詢問財政部是否所有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種都能享免徵使用牌照稅待遇,財政部特地發布解釋令,說明身心障礙者的監護或輔助人,在購買供該身障者使用之車輛時,可享有 1 輛定額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只要汽缸總排氣量低於 2400 立方公分,或完全以電能為動力、最大馬力低於 262 英制馬力( HP )或 265.9 公制馬力( PS ),都可享有每年免徵 11230 元之使用牌照稅。不過,若是超出限制,則以超出金額計算稅額課徵。

根據衛生福利部資料指出,截至去( 2016 )年年底,國內取得身心障礙證明及手冊人數為 117.0 萬人,占國內總人口 4.9% ,其中以肢體障礙人數達 37.3 萬人最多,其次為重要器官失去功能,約 15.4 萬人。因此這項身心障礙者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過去有數十萬人受惠。

財政部表示,為照顧身心障礙者,依使用牌照稅法第 7 條規定,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障者以 1 輛為限,可享定額免徵使用牌照稅。


不過,過去財政部這項照顧身障者的美意卻經常被濫用,甚至成為有心人逃稅的管道。據監察院統計,身障者購買的車輛,超跑、雙 B 等高級車竟逾 2.6 萬輛,這些高檔車不僅無須繳納牌照稅,且是否真的是供身障人士使用,更讓人質疑。因此,財政部在 2014 年提出《使用牌照稅法》修正案,規範排氣量 2400 立方公分以下的汽車,或是完全以電能為動力、最大馬力 262 英制馬力( HP )或 265.9 公制馬力( PS )才可免稅,若超出仍需課徵。

至於實際課稅情況,財政部表示,若民眾購買汽缸總排氣量 3000 立方公分的汽車供家中的身障者親屬使用,使用牌照稅額為 15210 元,超出財政部補助的 11230 元門檻,因此民眾得針對多出的 3980 元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