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看過來!林楚茵提減徵貨物稅通過

實習編輯楊佩庭/台北報導

關於汽機車汰舊換新車主減徵貨物稅權益的貨物稅條例修正,今(7)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臨時提案,放寬認定至新法上路之前汰舊換新的車主,且車齡超過六年以上,可減徵貨物稅,為過渡期車主維護權益。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臨時提案,放寬認定至新法上路之前汰舊換新的車主,且車齡超過六年以上,可減徵貨物稅。(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臨時提案,放寬認定至新法上路之前汰舊換新的車主,且車齡超過六年以上,可減徵貨物稅。(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林楚茵在修法過程中曾多次與財政部溝通,並提出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應顧及車主權益,放寬認定至新法上路之前汰舊換新的車主,其車齡6年以上者便能減徵貨物稅,並獲財政委員會其他委員支持通過。

林楚茵表示,因修正條文中對過渡期的車主權益規範不清,致使在今(110)年1月7日舊法落日後,汽車車齡介於6至10年者汰舊換新無法獲得貨物稅減徵,所以才會提出臨時提案。林楚茵肯定財政部與賦稅署溝通過程中的誠意與從善如流,使車齡介於6-10年的150萬名車主,在過渡期也能享有政府減徵貨物稅的美意。

林楚茵也提醒,現車齡6年以上未滿10年之車主,若想要獲得貨物稅減徵的優惠,要盡快在總統公布施行前購入新車或報廢舊車。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臨時提案內容。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臨時提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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