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路邊不見疑遭竊 三重警抽絲剝繭助尋回

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警員李岳霖、陳鼎升等於13日晚間20時20分許接獲許姓民眾(37歲)報案,稱於日前將其重機車給母親,母親回來後卻找不到愛車,找尋了一晚仍未果,深怕已遭竊因而請求警方協助找尋。

經警方到場了解,許男稱於11日將其重機車給母親返回南部至客運站搭車時使用,13日下午許母騎車返回永福街住家後,許男詢問許母車輛停放處,許男到現地遍尋仍尋不著機車。許男因一時找不到自己愛車感到徬徨無措,深怕自己的愛車已遭人竊走,因而急忙請求警方協助找尋。

員警聽完許男所述,當下先協助確認並未遭拖吊紀錄後,透過調閱該車行車軌跡後,認為許男愛車應停放於許母當時搭車處不遠處,因而立即加入巡視協尋的行列。果不其然在短短1小時內,歷經員警耐心地找尋,隨即在三重區三張公園發現許男愛車蹤影,員警的細心與高效率讓許男又驚又喜,頻頻不斷向員警道謝。

許男後來表示,由於許母13日當日搭車路途遙遠過於勞累,一時忘了自己的愛車停放位置,再加上距離停車已有2天之久,才會造成虛驚一場,事後回想尋車的過程連母子倆自身都不禁感到會心一笑。

警方執勤常遇到許多民眾停車時,因未特別留意停車地點,導致事後找不到愛車的狀況。對此,三重警分局特別提醒,民眾停車時可找一個醒目的標的物或利用周遭較明顯的建築物特徵,以手機照相功能拍照存檔,避免徒增因一時糊塗苦尋不著自身愛車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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