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慢 看 停 行人停 看 聽 基警深入校園宣導交通安全

【記者方笙楠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於111年9月22日上午至轄內信義國小對學童宣導交通安全,針對學童穿越道路,務必遵守交通號誌,勿擅自穿越車道,以維護自身安全;另也請學童返家時,記得提醒家長若駕車行經無號誌路口「閃黃燈要減速、閃紅燈要停車」。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於道路上不依照標誌、標線、號誌或警察指揮,擅自穿越道路之行為,將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另第45條規定支線道汽車不讓幹線道車輛先行,將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

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提醒,罰鍰有價,但生命無價,望民眾能以自身安全為重,避免因一時貪快,而對自身與他人安全造成危害,也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