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罰趴趴走七次男卻重罰發燒女 南市議員批衛生局行政怠惰

台南市議會衛生局業務報告火藥味十足,市議員蔡淑惠砲轟衛生局輕罰居家檢疫七次趴趴走潘男70萬元,行政怠惰讓潘男罰鍰沒繳人跑了,還引發社會公憤;相較於,台南市一位林姓女子檢疫期因發燒出門就醫被罰10萬元,衛生局的行政罰不但不符比例原則,更罔顧人性。

市議員蔡淑惠指出,七次趴趴走潘姓男子從大陸來台南,3月22日起居家檢疫到4月4日結束,短短的14天檢疫期,潘男連續趴趴走引發社區居民恐慌不斷檢舉,針對潘男惡行,台南市衛生局卻絲毫沒有一點積極強制作為,連續七次的違反規定,罰鍰只輕罰70萬,而且衛生局裁罰單是在潘男結束檢疫後才開出,將近兩個禮拜的空窗期,台南市衛生局在做甚麼?人跑了也毫無所悉,這不是行政怠惰甚麼叫行政怠惰。

蔡淑惠說,同樣是居家檢疫,結果卻大不相同,台南一位林姓女子2月27日居家檢疫期間,因為發燒自行外出就醫,台南衛生局以違反規定立刻處以10萬元罰緩,林女提出就醫證明,衛生局絲毫不採納,提出訴願也被駁回,林女因此到服務處陳情並到中央提訴願。

蔡淑惠痛批法律不外乎人情,林女是因為生病外出就醫,並不是像潘男趴趴走是為了吃喝玩樂,法官做任何判決都會審酌被告的違法情節輕重、違法原因,林女違反居家檢疫行為是為了就醫,怎會沒有任何斟酌空間?衛生局該對惡行潘男積極強制作為卻沒作為,該審酌林女情況卻下重手,台南市衛生局兩面作法,叫人情何以堪?

王家貞表示,衛生局應該要有同理心,連醫生都說健康的人關久了都會惶恐,何況是林女出現了發燒症狀更是會恐慌,台南衛生局既然有行政裁量權,就更該給予林女溫暖的關懷。

李文俊直說,衛生局不要太過矯情,林女都已發燒成這樣,還不讓她去看病,這怎麼講得通?衛生局螺絲鬆動該好好調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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