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傳蘇揆丟筆片!顏正義遭拔官引基層不滿

因為轉傳行政院長蘇貞昌在喪家怒丟筆的畫面與不實文字,高雄市調處前副處長顏正義,遭到記過拔官,改調非主管職務,一度引發基層調查官不滿,但案件似乎沒有隨著行政懲處出爐而落幕。刑事局警方上個禮拜發出通知書,希望顏正義在今天( 19號)能到案說明,外界質疑是政治力介入,但刑事局強調只要轉傳散佈就可能觸法,因此通知說明於法有據。

 

參加喪禮,行政院長蘇貞昌,簽完名之後,怒丟簽字筆畫面被人傳上網路,還刻意稱說這是參加殉職鐵警李承翰的告別式,引發網友瘋傳,甚至撻伐,雖然第一時間蘇貞昌透過網路澄清,但卻止不住假消息轉傳的速度,就連調查局也有官員因此遭受懲處。

 

▼網路流傳蘇貞昌參加喪禮簽名丟簽字筆的不實影片。(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高雄市調處前副處長顏正義,因為在調查局展抱18期的同學群組中,轉發蘇貞昌擲筆畫面,另外還附上一段不實文字,雖然之後知道是假訊息就收回,但還是遭人截圖流出,調查局經過開會,決議將他記過調職,除了行政懲處之外,刑事局也針對他觸犯社維法的部分,上個禮拜就發出通知書,希望他在19號到案說明,釐清事發經過。

 

▼顏正義轉船擲筆影片,並加上不實文字,遭記過調職。(圖/東森新聞)

 

刑事局偵九大隊大隊長林建隆:「只要是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就算是違法,所以他散布了不實訊息,散布一個謠言,其實就有違法之虞。」

 

▼刑事局表示,散布謠言影響公共安寧就算違法。(圖/東森新聞)

 

刑事局強調,包含過去松仁路地裂案件,以及這回的蘇貞昌擲筆案件,警方偵辦除了針對源頭之外,也會追查散佈民眾,因為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只要散佈未經查證的訊息,造成社會恐慌,就有可能構成觸法要件,一切都將等到顏正義到案說明,製作筆錄之後,才能送交地方法院進行裁處,了解是否真的有構成違法要件。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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