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做半套】政府霸地耍賴不還 百姓都是輸家

政府霸占民地不還的例子所在多有,在日據與國民政府交接的混亂年代,更有許多民地莫名成為國有地,但像吳家這樣有充足的證據者並不多,且即使證據充分,但依然在法院敗給一紙「不存在的公文」,除非政府有心清理這些不當國產,否則小老百姓永遠是站在輸的一方。

除了吳家,近年還有數起政府霸地案例:

  • 2016.12 位於中和區秀峰街口的國防部北區後備指揮部,有1∕3、約2公頃占用民地長達70年,但直到4年前軍方才承認,但仍不願還地及返還租金。

  • 2016.10 彰化芬園消防隊前土地,僅1∕10是公家所有,其餘均私人土地,地主不滿土地被劃為機關用地,卻40多年不予徵收,憤而出租給攤販。

  • 2015.9 張華昌因戰亂隨父親滯留中國,家中祖產3千多坪陽明山土地被國家安全局占用興建房舍,張男回復國籍後提告,高等法院判張男勝訴,但國有財產署卻不接受,還要再上訴。

  • 2013.9 花蓮縣政府及市公所自1975年間將民地闢建為南濱公園,不但未付租金及補償,民眾還須繳納地價稅,監委為此申請自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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