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闖紅燈撞騎士「翻飛倒立慘摔」 駕駛:陽光太刺眼
台中市 / 綜合報導
苗栗縣苑裡鎮15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名女駕駛開車,經過紅燈路口,沒停車闖過去,撞上38歲男性機車騎士,騎士當場被撞飛,肇事的女駕駛供稱,當時陽光刺眼,沒注意號誌,才會闖紅燈。台中市警方就有統計,113年有101件車禍,是因為眩光造成的,甚至還有騎士因為陽光太強、導致看不到前方的路,直接撞上號誌桿翻車。
目擊駕駛說:「砰,我看紅燈了,她還衝過去。」機車騎士被撞到飛到半空中,上下顛倒翻過去,倒立撞上轎車車頂,再往馬路重摔,當時他還是頭朝下的,撞上柏油路,接著又再往前翻。」目擊民眾說:「機車倒在地上,算是有撞到頭。」
車禍發生在苗栗苑裡鎮,當時上午10點多,肇事的黃姓女駕駛向警方供稱,因為陽光刺眼,沒注意到路口變紅燈才開車闖過去,撞傷男騎士,還要吃上最高5400元罰單。開車騎車遇到刺眼陽光,確實影響視線,台中交通警察大隊提供這段沒曝光過的影像,傍晚將近五點鐘,陽光斜射,機車騎士看不清前方撞上號誌桿。
還有早上7點開車上班,前方的太陽又大又亮,紅綠燈亮什麼顏色根本看不清。連走在路上,也被太陽照到看不到路,以台中市來說,最容易出現陽光照到刺眼的時間和地點,分別有早上7點多台灣大道往火車站方向,還有傍晚5點左右的柳川西路、民權路口。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警務正林騰瑜說:「分心駕駛或眩光而發生交通事故案件,113年為101件,114年迄今為25件。」陽光耀眼但不能刺眼,警方建議,經過陽光斜射強烈的路段,可以戴太陽眼鏡,或是使用駕駛座上方的遮陽板,來削減太陽亮度,最重要的就是眩光看不清楚路,就要放慢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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