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嚴倬雲涉毀損婦聯會資料不起訴 婦聯會放棄聲請再議

黨產會告發前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見圖)和女兒辜懷如毀損政治檔案,檢方認定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黨產會告發前婦聯會主委辜嚴倬雲(見圖)和女兒辜懷如毀損政治檔案,檢方認定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婦聯會、黨產會指控聯會前主委辜嚴倬雲等人,涉嫌毀損政治檔案、業務侵占、背信、毀損文書,檢方偵查後認定確實有故意丟棄檔案,但因超過時效等理由,已給予不起訴處分。對此,婦聯會今決議放棄聲請再議,但會依檢察官調查結果,要求返還未銷毀的十餘箱檔案資料。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018年調查婦聯會時,懷疑170箱檔案及資料被辜家以碎紙機全數銷毀,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婦聯會前主委辜嚴倬雲、么女辜懷如、助理劉凱理3人毀損政治檔案、業務侵占、背信、毀損文書4罪,成為《促轉條例》立法後首起涉及毀損政治檔案的刑事案件。檢方雖認定3人涉毀損政治檔案,但當時《促轉條例》還未公布施行,黨產會、婦聯會指控4罪嫌疑不足,7日不起訴3人。

由於黨產會只提出告發,依法不得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至於婦聯會另提告辜嚴倬雲母女等人毀損文書罪部分則可提再議。

對此,婦聯會今表示,經檢方調查後,於不起訴處分書確認辜嚴倬雲母女明知170箱資料為婦聯會的資料檔案,並非私人物品,仍因「別有他圖」而指示劉姓員工予以銷毀,嚴重影響婦聯會權益。

婦聯會強調,該會對辜嚴倬雲極為敬重,因此當本會面臨黨產會追殺,而170箱資料下落不明,導致與黨產會訴訟時陷於極為不利境地之際,仍不願相信辜嚴倬雲會對該會做出任何不利情事。

婦聯會說,直到110年10月,檢察官傳喚婦聯會現任主委,明確告知相關人員所涉犯罪行為,並詢問是否提起告訴時,婦聯會就召集常委會議,基於保護婦聯會最大利益,以投票方式決定提起告訴,以保留再議權。

婦聯會表示,檢察官決定不予起訴的認事用法,婦聯會雖難以認同,但不起訴處分書中,既已釐清並載明婦聯會歷史資料銷毀的原委及應負責任人員,今日召開臨時常會,決議對辜嚴倬雲母女運走、銷毀170箱資料一案,放棄聲請再議;但會依檢察官調查結果,要求返還未銷毀的十餘箱檔案資料,以保護婦聯會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