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認「畜產會誤解液蛋標示方式」食藥署:應依比例註明所有產地
[Newtalk新聞] 台中市衛生局20日查獲兩家液蛋製造廠,使用進口蛋製成產品,產地卻標示為台灣,到7月底才改為來源進口國;全案移送檢調偵辦,釐清假冒產地產品數量及流向。食藥署回應,液蛋未改變本質,不屬於食品加工的「實質轉型」,依法應參照比例多寡,依序註明所有產地。
新北市衛生局19日查獲福商勝蛋品公司液蛋加工廠,曾向中央畜產會購入自土耳其、巴西及美國等國進口蛋品共3批,6月到8月間與國產蛋混合加工製成未殺菌液蛋共2萬974公斤,並涉嫌以產地為台灣食品標示。台中市衛生局20日也查獲金寶公司、新德貿公司接受畜產會委託代工生產冷凍殺菌液蛋,產品標示原產地台灣,疑涉標示不實。
不過,業者指稱,一開始都是依照中央畜產會建議來標示,之後7月又接到來文告知要以原料產地為準,全案移送檢調偵辦。農業部次長陳駿季20日出席活動後受訪時提到,雞蛋變成冷凍液蛋,過往認為屬於食品加工的「實質轉型」,製造地可標示為台灣,後來詢問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似乎不適用實質轉型,所以7月多通知加工廠調整。
對此,食藥署20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說明,液蛋產品是殼蛋僅經洗蛋、挑選、打蛋、分離、殺菌及包裝等製程,根據財政部與經濟部會銜公告「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第7條第3項,未改變食品本質,非認屬實質轉型,原產地標示應依其原料來源國標示之。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接受媒體電訪時數度強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沒有改過,液蛋沒有經過「實質轉型」,雖然蛋液打在一起,但不可僅寫台灣產地,必須參照比例多寡,依序註明所有產地。所謂「實質轉型」就是要改變食物本質,最簡單的理解方式就是把生蛋做成滷蛋、米煮成飯、生雞腿做成滷雞腿,當然也有其他不是把食物煮熟的作法。
至於「實質轉型」的食品是否要標示原料原產地,林金富表示,食藥署將持續蒐集意見進行研議。食藥署進一步指出,如以進口殼蛋為原料,則液蛋產品標示進口來源國;如有混合多個國家的進口殼蛋為原料,則液蛋產品標示依據含量多寡,依序標示。
食藥署19日起連3天與農業部合作,針對雞蛋洗選業者進行聯合輔導,加強標示正確、文件保存及倉儲管理,截至20日共計出動38人次,完成12家雞蛋洗選業者輔導;另外已完成全國13家倉儲/物流業者輔導,現場逾期或未逾期的蛋品均有明確標示或專區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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