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千尋求澳洲庇護者 獲賠5300萬美元

(中央社雪梨14日綜合外電報導)拘留在巴布亞紐幾內亞1座澳洲營地的尋求庇護者因遭到「羞辱和殘忍」對待,而獲得5300萬美元賠償。這項決定被譽為人權的重大勝利。

根據法新社,據報澳洲境外收容中心的凌虐、自殘和精神有問題等現象充斥,被收容者透過極端的抗議方式,來引起外界注意他們的困境,包括將自己嘴唇縫上等。

今天這項金額7000萬元澳幣(5300萬美元)的有條件和解,使澳洲政府以及「Transfield」和「G4S」兩家保全公司可免於受到公開審判。賠償金將分配給2012年以來拘留在曼奴斯島(Manus Island)的1905人。

這是1項集體訴訟所索取的賠償金,索償者表示,他們的拘留地點環境惡劣。

巴布亞紐幾內亞(Papua New Guinea)最高法院去年判定、將尋求庇護者關押在曼奴斯島乃違憲和非法後,這項集體訴訟也針對非法拘禁求償。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稱,這項判決具有「歷史性」,「對澳洲政府搖搖欲墜的凌虐體制施以重擊」。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地區研究員舒茲(KateSchuetze)說:「對改善難民問題解決方式而言,這必定是個轉捩點;而解決方式應是保護,不是虐待。」10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