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將臧幼俠違兩岸條例 停領5年75%退俸註銷獎勳章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5日電)退役少將、前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主委臧幼俠8月在香港出席活動,疑起立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國防部今天表示,臧幼俠確實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決議裁罰停止領受5年的月退給與之75%,並追繳註銷獎、勳章。

國防部中午發布新聞稿表示,國防部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條例第9條之3及第91條規定,以原服務機關立場辦理全案,經多方查證及約詢當事人核實案情,並於10月9日會同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單位召開審查會。

國防部說明,就案情、當事人陳述及委員相關意見充分討論後,臧幼俠因出席大陸地區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的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確已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9條之3規定。

國防部表示,因此決議裁罰「停止領受5年的月退給與之75%,溯自行為日113年8月20日生效,已支領者,追回之;並追繳註銷曾領取獎、勳(勛)章 (不含服務獎章、忠勤勳章) 」。

少將區分10級,若以最高年資退伍計算,月退俸約10萬元。(編輯:楊凱翔)11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