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將赴中規定趨嚴 但關鍵在於綠委擬修法制裁共諜


撰文=李彥謀(攝影/蕭芃凱)

行政院院會6日審查通過「兩岸關係人民條例」修正草案,對於多數國人觀感不佳的「退將赴中」問題,將從「原則三年」修正為「至少三年」,這包括退職離的軍公教人員;再者,高階將領或政務官退休15年內,不可參與中國大陸政治活動,違反者最重可終身剝奪月退俸或罰新台幣500萬元。

退將赴中不得向中國旗、徽、歌行禮唱頌

行政院會所通過的版本,明列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中將以上人員,及情報機關首長,退離職未滿15年者,除非經核准,否則不得赴中參與大陸領導人主持、黨政軍機關與機構所舉辦政治性活動;也不能向象徵中國大陸政權的旗、徽、歌等行禮、唱頌,或有其他類似妨礙國家尊嚴的行為。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指出,修正草案規定,違反規定者,若是退離職未滿15年的上將、情報機關首長、或機敏機關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罰則是停止5年的月退給與10%至100%(領有月退人員),或罰鍰新台幣50至500萬元(領一次退人員)。

若是退離職未滿15年的中將,罰則為停止5年的月退給與10%至50%(領有月退人員),或罰鍰20至100萬元(領一次退人員);但是經過審查會認定情節重大者,得自行為時起剝奪支領月退休(職、伍)給與的權利,而且受處罰者應同時追繳勳獎章。審查會是由原服務機關,會同國安局、內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等相關機關組成。

行政院會也一併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配合將涉密退離職人員的出境管制期間,修改為至少3年,洩漏國家機密者將加重處罰,最重可處10年徒刑。

郝柏村稱大陸對抗戰史實開始接受國民黨

陸委會表示,這是基於兩岸關係特殊性,在憲法第23條規定下所做最小及必要性範圍的限制,避免交流失序而影響兩岸良性互動。不過這個草案還須經過立法院的三讀,屆時朝野是否還有爭議,尚待觀察。

由於今日是七七事變80周年,前行政院院長郝柏村日昨率退休將領到中國南京參加「中華民族抗日戰爭史學術研討會」,包括國防部前副部長王文燮、前陸軍總司令黃幸強等10位將領,解放軍方面則有退役上將方祖岐等17名出席。

過去郝柏村對於中共竄改抗戰歷史不以為然,但這次中國對郝柏村十分禮遇,他表示,大陸這幾年對國軍在正面戰場的看法逐漸開放。在研討會上,中方也提出「兩黨相互配合形成共同抗日的戰略」,讓郝柏村稱許辦得很成功。

不過,郝柏村等將領退休都超過3年以上,但是因為官階極高,對退休老兵或是現職中高階將領還有影響力,月領高額退休俸,導致外界觀感不佳。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洪孟楷表示,郝柏村有他的行動自由,國民黨不便評論,盼任何人都能尊重、認識與還原歷史。

民進黨立委已將目標轉向制裁共諜

事實上,政府加強管制退休軍公教赴中規定,但重點是在於「洩漏國家機密」的問題,這與軍公教人員退休幾年並無直接關係,甚至退休越久,越容易成為中國吸收成為共諜的對象。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希望相關遏止共諜的修法,都能列為立法院下會期的優先法案,因為國安一刻都不能等。他已提出「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外患罪」中的「外國」,擴大為「外國或敵人」,「敵人」定義是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藉以全面防範中國在台潛伏人員。

綠委林俊憲也提案要修正「國安法」,將現行判處5年以下的共諜行為,提高至3年到15年。姚文智則提案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將現行判處1年到7年的洩密行為,按機密等級做出區別;交付、洩漏絕對機密可判10年以上、極機密為3年到10年,若是交付、洩漏給外國或中國,刑期再加重二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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