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漏稅判刑2個月確定…黃健庭回應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前台東縣長黃健庭被控在任職立委任內涉貪污收受回扣,最高法院更一審認定不構成貪污罪,依稅捐稽徵法等罪判刑5月。高院26日依稅捐稽徵法判決黃健庭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對此,黃健庭稍早在臉書作出最新回應稱,他駁斥稱自己沒有收回扣的問題,並提到高院判決貪污無罪確定一事,平白了他多走了3年的寃枉路。

前台東縣長黃健庭(圖/翻攝自黃健庭臉書)
前台東縣長黃健庭(圖/翻攝自黃健庭臉書)

黃健庭臉書全文如下:

今天最高法院針對我的案件做出判決,我有如下幾點回應,希望能跟社會各界及關心我的好朋友說明:

黃健庭 #貪污無罪確定

最高法院的判決清楚說明一件事,那就是我沒有貪污。實際上這件官司延宕了十幾年,查不到任何貪污事實,每一庭都判無罪,本案也早該在2017年檢方第一次不合法上訴時(依速審法規定,上訴條件不成立),最高法院就應予以駁回,平白多走了3年的寃枉路。

黃健庭 #沒有收回扣的問題

媒體長期以「收回扣」來形容這案件,因為他們看的是起訴書,然而起訴書內容不等於事實。試想,我若有起訴書所指的犯罪行為,法官怎可能放過我呢?「收回扣」這個過度簡化又預設立場的說法,對我造成極大傷害。部分媒體至今持續以檢方當初起訴「非事實之內容」做為報導,混淆視聽,毀我聲譽,非常不公道,想當然爾,這與政治有關。

#欲加之罪令人無奈

從民間轉到地方服務,知道台東資源匱乏而樂意捐助支持的朋友,我始終感恩他們。我接受企業支援台東服務處一名助理吳道明,全台東都知道他是我的助理,絕非法官認定的人頭。至於企業端如何做帳,我無從干涉起,更從來沒有想幫助他們逃漏稅的企圖。然而主其事的企業主管早獲無罪判決,而我的判決托延至今,卻仍被認定幫助企業逃漏稅捐,對我極為不公。

#遺憾 #二個月的判決不能上訴

這場官司,光是一審就延滯5年之久,心中冤屈外人無法體會。所幸我有信仰支撐著我,台東鄉親認識我、信任我,使我這12年間,得以贏得一次立委、兩次縣長選舉,並在台東交出可以見證的治理政績。

我知道這場官司是上帝給我的磨練,雖然這個結果令人失望,司法沒有還我完全的清白,但我選擇放下、往前走,相信上帝掌管一切,並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黃健庭臉書發文(圖/翻攝臉書)
黃健庭臉書發文(圖/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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