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王忠義涉殺母詐保險金案二審改判無罪

南投縣民王忠義夫妻,被控涉嫌殺父、將母親溺斃意圖詐領保險金,遭檢方提起公訴,妻子陳麗雅一審獲判無罪;王忠義被判無期徒刑,全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因認定沒明確事證論定王嫌設局殺害母親,改判王忠義無罪,全案還可上訴。

(李河錫報導)

南投縣民王忠義夫婦兩人,在民國103年間被控因債務纏身意圖謀殺雙親,詐領高額保險金,先涉嫌持鈍器擊斃父親棄屍河中,不久後又涉嫌開車載母親前往溪邊,強壓母親遭溪水溺斃;夫婦倆人遭檢方起訴、還求處極刑;經南投地院審理,殺父部分因沒有明確事證,夫妻兩人都被判無罪,殺母部分王忠義則判處無期徒刑,全案經提起上訴,在台中高分院二審時大逆轉,承審法官以「台大法醫學研究所」鑑定,認定「王母跌溪撞頭溺斃成分居高」,且欠缺王姓被告直接溺斃母親證據,歷經五個月審理終結,台中高分院在二十一號宣判,被告陳麗雅維持無罪原判,王忠義也大逆轉改判無罪;不過因被控是殺人重罪,檢方還可能上訴到最高法院,仍必須限制住居。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則表示,因原來承辦的檢察官已調升,將等新接任的檢察官進行調卷,瞭解高分院的判決原由之後,將在下週會進行研議是否將全案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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