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在家洗贓木 保七總隊員警訪查逮正著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偵破盜伐案件,張姓男子有多次違反森林法紀錄,員警前往查緝,張男正在家中清洗珍貴扁柏,狼狽落網。(圖/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提供,2017.8.11)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偵破盜伐案件,張姓男子有多次違反森林法紀錄,員警前往查緝,張男正在家中清洗珍貴扁柏,狼狽落網。(圖/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提供,2017.8.11)

家住台中市和平區的40歲張姓男子,月初因過失傷害案,遭台中地方法院通緝,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員警獲悉後,10日晚間,前往張姓男子住所查緝,張男正清洗珍貴林木,當場逮捕,扣得肖楠、扁柏等珍貴林木576公斤,依法送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表示,張姓男子有多次違反森林法紀錄,員警獲悉他因傷害案遭通緝後,10日晚間,前往住所查緝;當員警抵達時,發現張姓男子正在庭院裡,刷洗竊取贓木上的泥沙;張姓男子見到員警,當場傻眼,狼狽落網;事後經東勢林區管理處雙崎工作站人員清點,共查扣珍貴肖楠、扁柏樹材7大塊及小角材2袋,總重576公斤,粗估市值將近80萬元,並查扣作案用之鍊鋸1台。

張男坦承,他因與人發生車禍,對方要求賠償200萬元,對方提告他未出庭,遭法院通緝;至於警方查扣的贓木,則是他去年11月中旬間,在苗栗縣泰安鄉大安溪象鼻橋上游溪床撿拾,暫時藏匿在住家附近果園內,10日上午,再獨自用搬運車搬回家裡,打算做成盛放石頭的底座,供自己觀賞用。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今年3月會同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偵破以李姓男子為首盜伐集團案時,張男為共犯之一,當時查獲竊取扁柏樹材3大塊;張男供詞,避重就輕。

警方表示,這些珍貴林木,經林務人員證實,來自大安溪上游國有林班地,因天然災害沖刷而下,滯留於溪床,仍屬國家所有,民眾不得任意撿拾竊取,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