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7成大專兼任師反映 新法勞權保障不足

修訂後的「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已實施近一學年,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天(22日)公布一份問卷調查結果,有7成多的大專兼任教師認為,教育部修訂的聘任辦法,對兼任教師的勞動保障仍不足,且僅有2成的大學,有主動告知教師新辦法的相關權益。高教工會呼籲教育部與勞動部,應讓大專兼任教師一體適用勞基法。 教育部去年修正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相關條文,期盼能強化未具本職兼任教師的工作權益,包括保障全體兼任教師的請假、鐘點費按月發給、寒暑假勞保、就業保險及健保不中斷等內容。 這項聘任辦法在修正上路快滿一年之際,高教工會對全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展開問卷調查,共有75校、132名老師填答。結果發現,有7成多的老師反映,學校未曾告知可依聘任辦法請假的權益;只有2成1的人表示,學校有告知他們具有請假權益。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表示,統計上學期,只有1成3的兼任教師有請過假,但許多學校都沒有依法支出補課或代課費用。陳書涵:『(原音)這些13%請過假的人裡面,居然有高達94%的兼任教師,他請假時數的鐘點費,仍然是必須要拿去自己支付代課教師的費用,或者是他得要另外自行補課,但學校並未加發補課時段的鐘點費,我們在這邊要必須強調,實際上如果按照教育部的聘任辦法,這94%的老師遇到的這狀況,明顯都已經違反這個聘任辦法。』 陳書涵也指出,到現在仍有學校傳出對兼任教師是當天投保、當天退保的情況,高教工會呼籲教育部,應針對全國大專校院進行普查,若有違法,教育部即應開罰,展現積極作為;他們也重申,要讓大專兼任教師一體適用勞基法,才能全面改善兼任教師權益。對此,教育部表示,將會再進一步了解相關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