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悲劇是國恥 終止司機血汗班表就看這一次

消滅國恥 請一起參與連署附議 拯救司機維護道路安全:
http://join.gov.tw/idea/detail/445e91cc-2668-49ab-b148-905a95c834aa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33人死亡慘劇,遊覽車康姓駕駛連續工作長達16天,他連續上班13天,就連休假日也要前往修車,已明顯過勞。客車駕駛過勞不僅危及乘客,更是道路上的危險因子。為了保障全民道路安全,Yahoo奇摩新聞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發起「維護道路安全」連署,要求政府應該立法參考歐盟規定,限制職業大客車駕駛工作時限,急需4千多位民眾連署,一起來保障全民道路安全

(圖片來源: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灣道路安全是每一個人都會接觸到的問題,無論走路、騎車或搭車,都會因為道路安全危害生命。可是台灣遊覽車問題層出不窮,駕駛過勞幾乎是司空見慣,但是學校畢業旅行、旅行團出遊、南北往來,國人搭遊覽車的機率極高,令人遺憾的是,我國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完全沒有相關規範例休。

歐盟規定每週司機可以擁有45小時的連續休假,最多連續上班日只能6天。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司機允許只休24小時,但是剩下的時間必須在三週內以連休的方式補足,也就是一次休息至少66小時。台灣的司機雖然可以使用勞基法,但不一定每個司機都有這個命,而一人車行的駕駛也不受勞基法規範。

Yahoo奇摩新聞18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發起連署活動,要求政府「維護道路安全 請立法強制規定駕駛『每週擁有45小時的連續休假,最多連續上班6天』」,目前急需4986位民眾參與附議,只需簡單幾個步驟,就完成附議,政府將會對此作出說明以及修法。

台灣幾乎年年都有重大遊覽車車禍,車上的乘客可能是你我,也可能影響其他用路人,請大家一起督促政府不要再疊床架屋,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只有重新檢視職業大客車駕駛的工時與休息規範,才能給台灣人與外國遊客一個安全的旅遊與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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