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評鑑第2階段出爐 442家業者獲甲等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0日電)公路總局今天公布,今年的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第2階段評鑑結果,列乙等業者共計430家、甲等以上業者共計442家,其中甲等以上業者可再申請下一階段優等評鑑作業。

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公路總局依照「遊覽車客運業評鑑作業要點」辦理評鑑作業,6月底已首先公布不列等(未達乙等)及乙等以上業者,今天再公布第2階段評列為乙等,也就是業者營運安全具有基本水準,即其安全紀錄達到一定標準,共有430家。

列為甲等以上業者,也就是代表業者安全紀錄標準較乙等更高,營運安全達良好水準,而且具有科技化專業管理作為,有442家。

公路總局表示,經第2階段評鑑為甲等以上業者,若是符合第3階段優等評鑑申請資格,將另由監理機關通知符合申請資格業者,依規定提出申請優等評鑑作業,後續再經評鑑小組實地查核確認達優等標準者,也就代表業者營運安全達優良水準,具完善科技化專業管理作為,且已建立品牌化經營模式,其評鑑等第始得評列為優等,完整評鑑結果將於今年底前公布。

公路總局說,符合申請第2階段甲等評鑑資格但之前無於規定期限提出申請而列計乙等業者計有177家,因此,這177家業者在30日仍可申請甲等評鑑,但其得否列為甲等評鑑結果將併同優等於年底公布。

另外,對於27家被列為不列等的業者,公路總局說,監理機關均已發函業者限期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並將依核定改善計畫來輔導業者改善提升其營運安全。(編輯:方沛清)11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