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拉斯夜總會搶劫殺人案 他冤獄26年 DNA還清白

1997年達拉斯「深榆區」(Deep Ellum)娛樂圈發生一宗搶劫殺人案,馬丁桑提洋(Martin Santillan)在審判中罪名成立,幸因DNA科技的突飛猛進,他在22日被宣告無罪開釋(exonerated),當年的小伙子如今年齡已近半百,冤獄坐了26年。

從2001年至今,這是達拉斯縣第43件冤獄翻盤成功的案例。

1997年7月,戴蒙威特曼(Damond Wittman)在一家夜總會外面,遭一名年輕西語裔男子持槍搶劫,他在事件中喪命。警方調查時接到一通匿名舉報電話,指控桑提洋是兇手,命案現場的一支菸蒂和一件達拉斯明星隊(Dallas Stars)的球衣是檢方的證據。雖然桑提洋一方有幾位提供不在場證明(alibi)的證人,他在庭審中還是被判決一級謀殺(capital murder)罪名成立,懲罰是終身監禁(life in prison)。

桑提洋自始就表示自己在本案中是清白的,設法平反冤獄的團體在2008年和2014年兩次提出動議,但都沒有被接受。那件球衣是犯案的人所穿的,但桑提洋的DNA並不在球衣上,因此應該不是他犯的案,2021年DNA科技又更成熟,球衣上的DNA被驗出跟兩個人的DNA符合,其中一人目前在科羅拉多州坐監,達拉斯檢方將設法將那人引渡到德州受審,但執法單位現在不能公布他的身分。

桑提洋22日被法官無罪開釋後,在法院前與眾親屬擁抱歡聚,他把身上的毛線衣脫下,裡面的T恤衫上裝飾的字樣是「I didn't Do It」(不是我做的)。桑提洋將會獲得冤獄補償,但他人生的大好光陰幾乎都在牢裡度過,而對威特曼的家人而言,原來以為蓋棺論定的案件又要重新審判,無疑是情緒上的重大打擊。桑提洋對冤獄平反團體的人表達深切的感激,如果不是這些法律義工的堅持不懈,他必定會老死在監獄中,永遠不會清白的重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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