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美樂網站侵害盲人權益 美法官勒令改進

達美樂Pizza被一個失明的男子控告,說它們的手機版app,沒有考慮到盲人的需要,法官勒令達美樂改進。(夏明珠報導)

羅布勒斯2016年對達美樂提出告訴,他說達美樂的網站與app都沒有可供盲人點餐的功能,這違反了1990年頒布的殘障權益維護法,法律規定,除非超出能力許可,否則商家不得拒絕服務殘障客人。

羅布勒斯說,他使用的蘋果手機有內建、供視障者使用的螢幕讀取軟體,可是達美樂的網站和app沒有對應的功能,害他無法在網路上點餐,也因此享受不到網路點餐的優惠。

本案一審判決,加州聯邦地院判他敗訴,理由是主管機關還沒有對業者應該怎麼做、以符合法律要求,做出明確規範,羅布勒斯不符判決,提出上訴,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認為,業者有義務對視障顧客,提供完整的服務,不能拿缺乏法律細則,作為規避責任的藉口。

這項判決創了一個先例,可能影響日後類似官司的判決,目前,美國法院就有一樁性質差不多的訴訟,正在審理,一名視障男子以他的螢幕讀取軟體,無法解讀超市網站為由,把超市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