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2副總涉違反證交法 各20萬元、15萬元交保

遠傳電信曾姓和李姓2位副總涉嫌於民國108年間以假交易、真放貸的「過水交易」模式,將新世紀資通資金貸給數家廠商,造成新世界資通損失數千萬元,涉嫌違反證交法。北檢昨天約談曾姓及李姓副總等13人,訊後諭令曾、李各20萬元、15萬元交保。

檢調獲報,身兼遠傳電信副總經理的新世紀資通曾姓董事等人涉嫌違反證交法。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調查處、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單位執行搜索24處,並約談曾男、李男等13人。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今天凌晨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刑法偽造文書罪等罪,諭令曾男新台幣20萬元交保、李男15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各以3萬元至1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或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