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業3度被美點名 農業部拚2026脫離名單

農業部表示,台灣的遠洋漁工是「境外僱用、境外解僱」,因此有關勞檢、衛生安全的部分沒有辦法依《勞基法》處理。圖為外籍漁工在船上聊天。(本報資料照片)
農業部表示,台灣的遠洋漁工是「境外僱用、境外解僱」,因此有關勞檢、衛生安全的部分沒有辦法依《勞基法》處理。圖為外籍漁工在船上聊天。(本報資料照片)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進入第二階段談判,將針對農業、勞工、環境等議題展開協商,然而美國勞動部第3度將我國遠洋漁業納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質疑是否會影響台美後續的談判。農業部長陳駿季表示,美方希望我國將遠洋漁工納入勞基法的範疇,但實務上無法達到,未來會用其他方法加強勞動力檢查。

楊瓊瓔指出,台灣的遠洋漁業從2020年起第3度被點名,台灣漁民非常努力,但漁業又是唯一被點名的產業,究竟外籍漁工遭剝削是真是假?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是台灣的機會,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列上臭名。

陳駿季表示,美方希望我國將遠洋漁工納入《勞基法》,但實務上遠洋漁工是「境外僱用、境外解僱」,因此有關勞檢、衛生安全的部分沒有辦法依《勞基法》處理。不過,會用同樣的精神,以其他方式去加強勞動力檢查,另外相關仲介的費用都是在境外處理,現在也是透過外館反映。

漁業署漁業人力組長薛博元表示,我國遠洋漁業自2020年起至今3度列名,對此漁業署2021年啟動「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盼改善遠洋漁船的工作環境,第一期計畫從2021年至2025年。

他說,外籍漁工是以《遠洋漁業條例》「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保障其勞權,包括強制雇主投保身故險、意外險以及醫療險最低保額、保障基本薪資,同時增補勞動檢查員擴大勞檢量能,另外3年內也在漁港建設38處岸上生活設施,目前已移送法辦數位涉及人口販運的雇主,力拚2026年脫離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