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偷耳機!男大生收判決書 隔天陳屍百貨公司廁所

台中一名21歲的男大生,被指控在超商內行竊,被法院判刑四個月,想不到就在收到判決書的隔天,男大生就被發現,離奇陳屍在某百貨公司的廁所內,消息曝光讓家屬心碎了。

 

一名男大生被指控,在超商內行竊。(示意圖/Pixabay)
一名男大生被指控,在超商內行竊。(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張姓男大生在2021年5月18日,騎車經過南投縣某間便利商店時,趁著店員不注意,偷偷將一副售價為299元的耳機,藏入袖子裡面,接著騎車離去。後來店長盤點貨品時發現耳機消失,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張男的偷竊行為,於是選擇報警。

張姓男大生到案後,極力否認自己有偷耳機,他喊冤表示,自己不記得有去過失竊店家,「案發當時我應該人在家睡覺」,更強調也有別人會騎他的機車。不過後來超商店長補充,張男在案發後,曾經找他談和解,表示願意賠償,希望店長可以跟警方說耳機是自行遺失的,不過店長並沒有同意這個請求,另一名超商店員也表示,張男的確有在8月多回到店裡,似乎就是談偷竊相關的事情。

 

張男到案後否認偷竊。(示意圖/Pixabay)
張男到案後否認偷竊。(示意圖/Pixabay)

法官審理各項證據後認為,張男如果沒有犯罪,沒必要私下找超商店長談和解,再加上監視器顯示,嫌犯的機車跟張男騎乘的機車一致,長相輪廓相同,張男也無法提供犯案當時的不在場證明,因此最後依竊盜罪,判處張男4個月徒刑,易科罰金12萬元。不過得知判決結果後,張男明顯感到不滿,認為自己是被冤判了。

 

張男最後被依竊盜罪,判處四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張男最後被依竊盜罪,判處四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離奇的是,就在張男收到判決書的隔天,他竟被發現,陳屍在某百貨公司廁所內。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當時一名清潔人員正在打掃,結果在賣場2樓的無障礙廁所,發現張男坐在馬桶上,已經沒了呼吸心跳,檢警相驗後,將遺體交由家屬安排後事。據了解,張男家境相當優渥,家人對他也相當寵愛,才買一棟房子送給他住,想不到悲劇接連發生,也令家屬心痛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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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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