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涉嫌性侵!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檢:缺乏積極證據

社會中心/馬聖傑、洪國凱 台北報導

去年MeToo事件爆發,藝人黃子佼遭控性侵!K小姐控訴,當年17歲,受邀到黃子佼家中拍攝"泳裝照",沒想到期間遭黃子佼侵犯!台北地檢署今天(11號)偵查終結,以罪嫌不足等理由,判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每每出庭,一貫的帽子、口罩、藍襯衫,藝人黃子佼涉嫌持有48部,未成年少女影像,週二第四度開庭,庭訊47分鐘才結束,黃子佼離開法院,依舊不發一語。


遭控涉嫌性侵!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檢:缺乏積極證據
遭控涉嫌性侵!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檢:缺乏積極證據

黃子佼,去年6月底,捲入MeToo風暴後,消失螢光幕,身上卡了性騷、性侵三個案件,以及持有未成年少女影像一案,官司纏身,但性侵的案件,黃子佼似乎順利脫身。事件起因,是被害人K小姐,今年4月透過網紅發聲,說自己也是,為藝術犧牲的一員,高中報名電視台演員訓練班,認識了黃子佼,隨後黃子佼,以要開攝影展的名義,邀請她到住宅拍泳裝照。


當年17歲的K小姐,在住宅內,被黃子佼侵犯,檢察官事後,勘驗黃子佼的USB時,沒發現,K小姐所說的照片,認為缺乏積極證據可以證明,因此罪證不足,偵查終結,判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遭控涉嫌性侵!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檢:缺乏積極證據
遭控涉嫌性侵!黃子佼「不起訴處分」 檢:缺乏積極證據

律師何孟臨:「告訴人的指述內容,跟證人的證詞存有所謂的落差,如果有落差的情形發生,這時候就會以有利於被告的認定,就可能會不起訴處分,沒有客觀證據的壯況下,加上指摘的內容有問題的時候,就可能會從輕處分。」

MeToo事件爆發後,陸續有女子,控告黃子佼,以拍藝術照為由,侵犯她們,但最後都不起訴結案。不過身為創意私房高級會員的黃子佼,手裡握有,未成年不雅片罪證確鑿,雖然他一度,翻供不認罪,但短時間內,還得繼續跑法院。

原文出處:黃子佼被控邀拍「泳裝照」性侵女網紅 不起訴原因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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