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誤認通緝!控警打人 被害人反挨告傷害

新北市三重,一名黃姓男子到住家附近領錢,竟然遭誤認成通緝犯,被兩名員警施暴,事後,他不滿新北市長和警政署冷處理,甚至自己是被害人,卻在收到通知書後,才發現反被提告傷害、妨害公務。另外,他得知對方希望他能出席12日的調解,黃先生說,目前傾向不出席,也不願和解,希望由司法判決還他公道。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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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黃連順:「這是反面,如果你們拍得夠清楚,可以數看看有幾道(傷痕)。」

左手不自覺顫抖,好幾道深紅色疤痕依舊清晰可見,他就是指控三重員警施暴的被害人黃連順,時隔近半個月,回憶當時,心裡仍然充滿驚恐。

當事人黃連順:「我受虐的照片跟錄影帶,那個說受虐說刑求絕對沒有誇張,我的手到現在,這個傷痕已經半個月了都還在,現在我已經不敢住在新北市了,我已經在台北市找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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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位立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委員們除了怒批執勤程序有問題外,更拿出熱騰騰的司法文書通知書,因為黃連順被提告傷害以及妨害公務。

立委(時力)邱顯智:「這個是警察,便衣的警察在暴打人民,結果警察還對人民提告。」

挨打竟然變成被告,記者會上,黃先生一度拭淚,他不滿的還有警政署與新北市長侯友宜的冷處理。

不過,新北市警局回應,市長第一時間就有示意要清查案件,另外,警政署長黃明昭也有指派人和新北市警局長一同慰問被害人,整個過程,9次慰問,另外,員警9月底也申請調解,希望能和當事人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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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分局副分局長許清事:「當事員警並已於9月29號,主動申請調解,將於10月12號進行調解。」

當事人黃連順:「他們我不敢看到他們啦,我不敢去。」

不過,從這樣的回答,就知道和解似乎無望,黃先生也透露,自己在意的並非和解金,目前傾向不和解,和員警對簿公堂,讓司法還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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