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寶清批天幕是大違建 桃市府:天幕設置具合法性

八德藝文天幕廣場。   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八德藝文天幕廣場。 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新頭殼newtalk] 無黨籍桃園市長參選人鄭寶清今(29)日指出,桃園市政府花近10億元在各區建造40多座天幕,平均每天造價14萬元,可謂是天價的遮雨棚,既沒有建照也沒有使照,政府知法犯法用人民納稅錢蓋大違建。市府對此回應,天幕是合乎法規規定,且桃園也非首創,且市府審查各項工程案細部設計過程,均參考營建物價資訊平台、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及歷史決標單價等公開資訊,完全合法、透明,籲鄭寶清沒有證據不要隨便抹黑。

市府新聞處長詹賀舜表示,鄭寶清可能忘了自己也曾參加過天幕啟用,也曾替市民爭取過天幕,難道這些都是假象,選舉不需要這樣抹黑與過河拆橋,這不是民主選舉的方式。

詹賀舜強調,設置天幕可有效活化公共設施,讓市民運動或舉辦活動不受天氣影響,大幅提升使用率,廣受鄉親歡迎,鄭寶清過去也曾出席桃園區朝陽公園花舞天幕、永康公園天幕、明德宮水汴之心天幕的啟用典禮,顯然也是贊成這項建設,請不要現在為了選舉就換了腦袋,否認、抹黑廣受市民歡迎的好政策。

詹賀舜指出,依照內政部函釋,戶外薄膜材質造型可拆卸之活動設施屬臨時性建築物,因此,天幕是合乎法規規定,且桃園也非首創,台北市早於82年即已明訂,於公共設施用地搭建臨時性建築物免申請建築執照,各河濱公園天幕均屬之,新北市也明訂免申請建築執照,目前也在廣設天幕設施。

詹賀舜說明,市府於105年函頒興建臨時性建築物之處理原則,如係以增進公共利益為目的,市府各機關、學校於本市公共設施用地興建臨時建築物,構造安全仍必須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規劃設計、簽證,因此安全絕對不打折;此外,臨時性建築物還可節省傳統建築執照作業程序及事務所相關費用,有節省興建時程、節省公帑的優點。在安全維護上,市府針對天幕球場訂有維護使用參考手冊,工務局今(111)年8月起已與各區公所一同推動天幕球場的修繕工作,市府將先針對所有天幕球場進行初步檢查,若有必要則進一步安排專業結構鑑定。此外,公園養護單位皆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障使用者權益。

詹賀舜表示,桃園市升格後,市府新建79座天幕設施,包括公園、籃球場的天幕,平均每坪造價為6至10萬之間,並依個別需求去設計,均為合理造價,且市府審查各項工程案細部設計(工程預算書)過程,均參考營建物價資訊平台、公共工程價格資料庫及歷史決標單價等公開資訊,完全合法、透明,請參選人沒有證據不要隨便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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