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端節後起訴 求處死刑

鄭捷端節後起訴 求處死刑

中國時報【陳俊雄╱新北報導】 犯下北捷4死、24傷血案的凶手鄭捷,落網後表達求死之意,且已坦承犯罪,加上他殺人手段冷血凶殘、事證明確,據悉,俟4名死者解剖報告出爐後,檢方將在端午節過後迅速起訴,並具體求處死刑。 鄭捷在捷運龍山寺站至江子翠站的4分鐘車程內,以平均不到10秒的速度殺1人,判處死刑幾已成為鄭捷在未來司法審判的唯一結果。 司法判決死刑,法官會審酌殺人動機、目的、犯後態度及犯案時的精神狀況等。由於條件嚴苛,才會有「殺1個人不會判死刑」的謬論。鄭捷自稱為了求死,才會在捷運車廂裡殺人,法界人士認為,其犯罪手段凶殘造成重大傷亡、社會恐慌,判死殆無疑義。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也針對本案表示,鄭捷觸犯殺人、傷害罪,依罪名刑度最高可判處死刑,而且採「一罪一罰」論處,依此推算鄭捷共觸犯4個殺人罪。 法界人士認為,除非能證明殺人出自「不確定故意」,或是案發時精神耗弱,或是與4名死者家屬達成和解,鄭捷或可免除一死。但依檢警調查結果來看,鄭捷殺人時思路清晰,也可清楚回答問題,加上被害人家屬想要和解空間不大,脫罪機會渺茫。 新北地檢署表示,上周檢警雖已解剖死者遺體確認死因,但仍待法醫中心的解剖報告出爐才能夠製作起訴書。預計端午節後起訴。 鄭捷父母迄未至北所面會,也沒寄送金錢、食物入所,一般認為是父母對他太失望了。鄭捷也未申請所方提供紙筆寫信。 死者除可獲北捷400萬元理賠,還可申請犯罪被害人保護補償金,但金額恐不超過200萬元,加上鄭捷已成年,父母無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未來恐求償無門。一條人命不值600萬元,還讓家屬承受無盡哀痛及經濟困境,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