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客吵鬧還恐嚇住戶 住戶怨警無強制作為僅驅離

17日凌晨,台北市雙城街一名吳姓男子和朋友在附近酒吧喝完酒,酒後失控,大吵大鬧,影響附近住戶,不但不肯小聲一點,甚至還出言恐嚇要「處理」對方,最後遭到警方驅離,不過住戶卻不滿,認為酒醉男子已經嚴重影響安寧,但警方卻沒有強制作為,把人放了。

凌晨時分,男子喝得醉醺醺,在安靜的巷弄裡,大聲嚷嚷,言語中還帶著威脅,附近住戶無奈被吵醒反嗆,男子竟當著員警面前,大膽喊著要「處理」對方,身邊友人不斷安撫,也沒有什麼效果。

住戶大抱怨,睡得正熟,卻被吵醒,整起事件發生在台北市中山區雙城街,17日凌晨5點多,吳姓男子和5名友人到附近的酒吧喝酒,卻酒後失控,大吵大鬧,樓上住戶要他小聲一點,他竟然惱羞成怒回嗆,還恐嚇女住戶,最後遭警方驅離。

深夜酒客吵鬧還恐嚇住戶 住戶怨警無強制作為僅驅離
深夜酒客吵鬧還恐嚇住戶 住戶怨警無強制作為僅驅離

附近住戶抱怨,「吵到住戶啊,我也被吵醒啊,那跟樓上的對嗆啊,啊他還拿石頭丟樓上啊,那住戶一定有報警,啊警察來兩台,兩台也不了了之,我看警察就跟他們一起走,警察也不想要辦什麼」。附近住戶不滿,認為員警到場,卻沒有強制將人帶走,放任酒醉男子離開,而警方則表示,吳姓男子身邊的友人是清醒的,才讓他們把人帶走。

深夜酒客吵鬧還恐嚇住戶 住戶怨警無強制作為僅驅離
深夜酒客吵鬧還恐嚇住戶 住戶怨警無強制作為僅驅離

一般來說,警方獲報,妨害公眾安寧,要達3戶檢舉,才能依照《社維法》罰6千,因為《刑法》的「公然」是3個人以上,但法院已經有不同解釋,只要「大聲喧嘩」有2個人以上受驚嚇,妨害「公眾」安寧,就能成立,警方也就能依法處理。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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