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修法通過 趙少康曝力度仍不夠:應視為重大犯罪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趙婉淳攝)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趙婉淳攝)

近年來酒駕致死的憾事頻傳,立法院24日在臨時會三讀通過「酒駕三法」。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指出,酒駕者往往心存僥倖,肇事者幾乎都是累犯,根本罰不怕,加重罰則的遏止效果有限,要修訂「酒駕沒入車輛」相關條文才能防止再犯;同時,他也認為,這次的修法力度不夠,應該將酒駕行為視為重大犯罪,並設定最低刑度。

趙少康24日在臉書上發文表示,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加重酒駕罰責,增訂酒駕肇事最高得併科罰金300萬、提高未肇事者刑期至三年並得併科罰金、酒駕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等條文,「我支持酒駕從重量刑,但這次修法力度顯然還是不夠,應該將酒駕行為視為重大犯罪,即使未肇事,也要訂出最低刑度」。

趙少康指出,酒駕者往往心存僥倖,認為刑罰再高只要不被抓到就好,所以加重罰則的遏止效果有限,只要沒有肇事,法官大多不會處以最高刑期,通常只判幾個月甚至易科罰金了事。即使未來可以公布酒駕者的姓名和照片,民眾也不會天天去看這些酒駕者長什麼樣子,當事人可能也不太在乎。所以雖然罰則加重了,但跟蘇貞昌之前說的「酒駕致死等同殺人」的強度還是差很多。

趙少康認為,比起加重刑罰,如何從根本杜絕酒駕才是重點,觀察幾起引發社會關注的酒駕重大事件,肇事者幾乎都是累犯,根本罰不怕,所以要肯定民進黨同意納入戰鬥藍立委江啟臣提出的「酒駕沒入車輛」條文,增訂「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依行政法沒入車輛」規定。

趙少康也說,每一次發生酒駕肇事事件,都是至少兩個家庭的悲劇,「駕駛一杯酒,兩個家庭哭」,酒駕是全民公敵,修法是全民共識,支持酒駕重罰重刑,同時拒絕累犯,希望有一天,酒駕在台灣可以成為歷史名詞,保障人人都有上路免於恐懼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