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酒後騎車 「未開大燈」遭攔查當場栽了

員警利用多功能酒精檢知器檢測下,發現有酒精反應,立即請黃女下車接受酒測
員警利用多功能酒精檢知器檢測下,發現有酒精反應,立即請黃女下車接受酒測


警方日前晚間於大溪區介壽路211巷內攔檢一名未開大燈之機車駕駛,期間利用多功能酒測檢知器發現駕駛有酒精反應,員警立即請機車駕駛下車接受酒測,經酒測值為0.59MG/L,依法將其逮捕,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年節將近,警方積極加強酒駕執法,日前員警在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時,於大溪區介壽路211巷內發現一名黃姓機車駕駛(女、62年次)未開大燈,隨即將黃女攔下,黃女表示大燈壞掉未修,員警告誡黃女儘速前往修理,並詢問黃女有沒有喝酒,黃女一開始謊稱沒有喝酒,但在員警利用多功能酒精檢知器檢測下,發現有酒精反應,立即請黃女下車接受酒測。

酒測值為0.59MG/L,依法將其逮捕
酒測值為0.59MG/L,依法將其逮捕

黃女在吹測過程中不斷虛與委蛇,在員警幾番勸說下才乖乖配合,不僅如此,經員警查證身分竟是酒駕累犯,經對黃女實施酒精測定後酒測值為0.59MG/L,已達公共危險標準,員警依法將其逮捕,依公共危險罪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大溪警分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喝酒後請代駕,無法請代駕需要自行開車時,切記不能喝酒,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警方將持續提升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強度、嚴格執法,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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