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酒瓶毆傷超商妹害牙斷! 議員怒控:警竟放人走
中部中心/黃毓倫、陳建華 台中報導
台中市驚傳超商女店員,遭醉漢毆傷,嫌犯人還在現場,沒想到警方到場,竟說不是現行犯,放任嫌犯酒後騎腳踏車離開。民進黨市議員蔡耀頡接獲陳情,在議會質詢時,質疑是不是警紀渙散、螺絲鬆了,警察局長回應會調查,如今調查結果出爐,警方處理程序確實有疏失,包括員警與主管,五人通通被記申誡處分!
台中市議員(民)蔡耀頡:「警察到現場,我們竟然沒有做立即的逮捕,他們不做保護人民的工作,請問他們到底在幹嘛?」
議員語氣憤怒,因為台中一名超商女店員,遭醉漢襲擊受傷,牙齒都斷了,警察竟然縱放嫌犯。
台中市議員(民)蔡耀頡:「她在置物架上在補貨的時候,突然遭受一個民眾掌毆,躲在櫃台的時候還要被丟酒瓶,還要甚至被丟購物籃,導致全身來受傷,結果我們的警察置之不理。」
案發地點在台中市東區一家超商(圖/民視新聞)
事發地點就在台中市東區一家超商,一名男子喝到醉醺醺,把店內酒瓶跟購物籃當武器,攻擊女店員。
聲源:目擊者(變音處理):「他已經喝醉了,因為找不到米酒他就生氣,拿東西就亂砸,後面警察來了也沒辦法將他帶離,因為他說不是現行犯的狀態,我們就看著他騎著腳踏車就騎走了。」
有目擊者看到警方到場竟沒抓走嫌犯,還讓嫌犯騎腳踏車離開。(圖/民視新聞)
警察在現場不但沒有立即抓走嫌犯,也沒做酒測,更離譜的是,後續處理員警也沒開報案三聯單。
台中市議員(民)蔡耀頡vs.警察局長李文章:「當事者連這個報案三聯單,她都拿不到,警察一句就說我過兩天,我們看你再來報案再來處理,為什麼我們警紀會變得如此渙散?我們會加以調查,但是不要直接說,這個又跟警紀敗壞有問題。」
律師劉韋廷:「警方到達現場的時候,這名犯嫌也仍然在現場,甚至還跟超商店員發生爭執,在這個狀況下面,警方應該立即的依照,現行犯逮捕的規定,警方竟然沒有做這樣的程序,顯然已經有重大的行政瑕疵。」
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就視為現行犯,警察局展開調查,第三分局確實有疏失,包括三名處理員警,還有派出所主管,以及分局長,五人通通都被記申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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