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要查釀冤獄公務員屢逃過求償 司法院這樣說

司法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司法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有媒體報導「釀冤獄公務員屢逃過求償,監委發動調查權卻吃司法院閉門羹」,司法院表示,監察院本於「糾舉權」或「彈劾權」而生之「個案調查權」,請求司法院或所屬法院提供相關個案資料時,司法院一向均予尊重辦理、配合提供相關資料。

司法院也解釋,准許刑事補償,不代表執行職務之公務員即有故意過失,不當然符合求償要件,不能以求償案例多寡,逕謂並未依法求償;且司法院持續精進求償制度,從四大面向追求程序之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