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假承攬、真僱傭 勞動部首創檢核表供檢驗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楊文君攝)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楊文君攝)


為釐清僱傭關係與承攬關係認定原則,勞動部今天(19日)公布「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明定勞動契約認定的標準,同時也首創「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詳列25項檢核事項供勞工或事業單位勾選,符合程度越高代表從屬性越高,勞工與企業就越不是承攬關係。#請聽記者楊文君的採訪報導#

外送員意外事故引發各界對僱傭關係與承攬關係討論,勞動部在蒐集各級民事、行政法院判決、大法官解釋及行政機關函釋後,草擬「僱傭關係與承攬關係認定相關行政指導」,內容包含「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及「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只要符合勞動契約,就是僱傭關係,就得遵守勞基法。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指出,「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將從「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 及「組織從屬性」,逐一舉出具體判斷要素;包括勞工的「工作時間」、「給付勞務方法」及「勞務地點」是否受到事業單位指揮或管制約束,「勞工不論工作有無成果, 事業單位是否都會給予報酬」,以及勞工是否須透過與其他人分工才能完成工作等。

值得注意的是,為讓勞工朋友及事業單位便於判斷勞動契約從屬性,勞動部首創「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共條列出25項檢核事項;如有符合任一事項,就代表該項目有從屬性特徵,勾選符合的項目越多,越可合理推論該契約趨近於勞動契約,而非承攬。王厚偉說:『(原音)這些項目每一項都可以提供給勞資雙方來做自我檢視,當然這裡面你勾選符合得越多,你從屬性就愈高;從屬性越高,越趨近於勞動契約,但是這還是要整體來判斷。』

至於25項檢核事項中,究竟符合多少項目才算僱傭關係?王厚偉說,這沒有辦法量化,不過,若是有承攬人員的企業勾完這25項發現都符合僱傭關係,與其等勞工來檢舉,不如先改善承攬勞工的勞動環境,尤其明年「勞動事件法」上路,呼籲企業趕緊自行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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