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媽祖遭檢舉不純 逾追訴期

大甲鎮瀾宮媽祖博物館內的「金媽祖」遭檢舉非純金,顏清標昨日強調,「金媽祖」是純金打造,絕對經得起考驗。(記者陳金龍翻攝)
大甲鎮瀾宮媽祖博物館內的「金媽祖」遭檢舉非純金,顏清標昨日強調,「金媽祖」是純金打造,絕對經得起考驗。(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大甲鎮瀾宮多年前將信徒還願的金牌大大小小逾上百萬面,鎔鑄雕刻成一尊高四點二尺,逾二百七十公斤重的「金媽祖」,安置在地下室的媽祖博物館,成為鎮廟之寶,但去年有民眾向檢方檢舉非純金,台中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因已逾追訴期不起訴。顏清標二十五日說,金媽祖是純金打造,絕對經得起考驗。

地檢署的偵查內容指出,民眾檢舉鎮瀾宮對外宣稱「金媽祖」是以一億二千萬元打造,但「金媽祖」並非純金,使用的黃金也未達二百七十公斤,剩餘黃金不知去向,也僅支付廠商二千多萬元,質疑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涉及詐欺取財、侵占及背信等罪嫌。

檢方調查,鎮瀾宮委託柯建華打造「金媽祖」,找模具協力廠商施景文等人參與製程,地檢署傳喚證人蔡達雄、柯建華、施景文以及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等人,施景文證述金媽祖內為實心銅製,是由其委託不詳的莊姓友人製作,再由柯建華使用鎮瀾宮提供信徒捐贈約二百七十公斤的金牌等黃金熔鑄而成金媽祖的金身。

柯建華向檢方證稱,其承作金媽祖所得報酬僅三百多萬元,並非檢舉人所稱二千多萬元,因金媽祖詳細製造日期不確定,檢方透過媒體報導推估,金媽祖於民國九十四年元宵節首次對外展覽,製作完成日期應於九十一到九十四年期間,但查證鎮瀾宮那幾年支出總額,無法證明金媽祖支出費用是在什麼科目下支出,鎮瀾宮也未提供董事會決議等相關記錄或契約,尚難對被告有不利的認定,加上詐欺取財罪、侵占罪及背信罪,刑法為五年以下,追訴權期間為十年,民眾檢舉已超過追訴時效,不得再行追訴。

顏清標昨日接受媒體電訪表示,這是有心人惡意檢舉,金媽祖以二百七十多公斤的黃金打造,因信眾捐贈的金牌不足,廟方還斥資三千多萬購買黃金,他強調,金媽祖是純金打造,絕對經得起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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